「本文来源:证券日报」
证券代码:证券简称:洪涛股份公告编号:-
债券代码:债券简称:洪涛转债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洪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通知于年12月20日以电子邮件方式递交各位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会议于年12月22日在深圳市南山区高发西路28号洪涛股份大厦22楼会议室以现场和通讯相结合方式召开。会议应到董事7名,实到董事7名。公司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由公司董事长刘年新先生主持。本次会议形成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和《上海证券报》披露的《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事前认可和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关于接受关联方财务资助的议案》,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关联董事刘年新先生、刘望先生回避表决。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和《上海证券报》披露的《关于接受关联方财务资助的公告》。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进行事前认可并发表了独立意见,详见巨潮资讯网。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关于召开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在《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关于召开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特此公告。
深圳洪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年12月23日
证券代码:证券简称:洪涛股份公告编号:-
债券代码:债券简称:洪涛转债
深圳洪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洪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通知于年12月20日以电子邮件方式送达。会议于年12月22日在深圳市南山区高发西路28号洪涛股份大厦22楼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会议应到监事3名,实到监事3名。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由监事会主席简金英女士主持,经与会监事认真审议,以记名投票方式逐项表决,并作出如下决议:
审议通过《关于接受关联方财务资助的议案》,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本次关联交易事项体现了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对公司发展的支持,有效解决了公司快速融资的需求。该资金主要用于补充公司的流动资金,有利于公司业务发展。本次关联交易遵循了公平、公开的原则,符合公司及股东的利益,未发现有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利益的情形。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和《上海证券报》披露的《关于接受关联方财务资助的公告》。
特此公告。
深圳洪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年12月23日
证券代码:证券简称:洪涛股份公告编号:-
债券代码:债券简称:洪涛转债
深圳洪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中喜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中喜所”)。
2、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中汇所”)。
3、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简要原因:因综合考虑公司发展战略、未来业务拓展和审计需求等实际情况,为保证审计工作的顺利进行,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提议,拟改聘中喜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年度审计机构。公司已就变更会计师事务所事项与中汇所进行了充分沟通,中汇所明确知悉本事项并确认无异议。
4、公司审计委员会、独立董事、董事会对本次拟更换会计师事务所事项无异议。本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年12月22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拟改聘中喜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年度审计机构。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拟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会计师事务所名称:中喜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成立日期:年11月28日
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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