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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正大生态工程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

本文转自:证券日报

证券代码:证券简称:ST金正公告编号:-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金正大生态工程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于年1月17日召开,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公司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会议决议于年2月9日在山东省临沭县兴大西街19号公司会议室召开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现将本次股东大会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本次股东大会为公司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的召集人:本公司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时间:

现场会议时间:年2月9日14:30

网络投票时间: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年2月9日9:15—9:25,9:30—11:30和13:00—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时间为:年2月9日9:15至15:00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在上述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的交易系统或互联网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中一种表决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6、股权登记日:年1月25日

7、出席会议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普通股股东或其代理人;

于年1月25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8、会议召开地点:山东省临沭县兴大西街19号公司会议室

二、本次股东大会审议事项

1、关于更换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本议案已由年1月17日召开的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定审议通过并同意提交公司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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