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经济网北京12月2日讯证监会广东监管局网站日前公布的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号)显示,根据《上市公司现场检查办法》(证监会公告〔〕12号)等规定,广东证监局派出检查组对广东正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正业科技”,.SZ)进行了现场检查,并对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致同所”)执业的正业科技年、年年报审计工作进行了延伸检查。经查,致同所在审计执业中存在以下问题:
一、商誉减值审计程序执行不到位。致同所对正业科技年度商誉减值事项审计时,仅简单根据评估机构出具的评估报告对资产组可回收金额和减值情况进行计算,并未对评估标的税前折现率、负债资金成本相关评估关键参数进行复核和合理性判断。经测算,不改变其他因素情况下,正业科技少计提商誉减值损失.67万元,该项减值影响金额占当期利润总额的12.82%。上述情形不符合《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号——审计证据》第十条、第十二条的相关规定。
二、审计工作底稿不符合有关规定。致同所编制的正业科技年年报审计工作底稿中,未记录“与管理层讨论商誉减值测试过程中所使用的方法、关键假设、参数的选择合理性”等主要审计程序执行情况。上述情形不符合《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号——审计工作底稿》第十条的规定。
致同所上述行为不符合《中国注册会计师执业准则》的有关要求,违反了《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40号)第五十二条、第五十三条的规定。黄声森、王烁作为正业科技年、年年报审计项目的签字注册会计师,对上述违规行为负有主要责任。根据《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40号)第六十五条的规定,广东证监局决定对致同所和黄声森、王烁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
经中国经济网记者查询发现,正业科技于年12月31日在深交所挂牌,截至年11月25日,宿迁楚联科技有限公司为第一大股东,持股.78万股,持股比例21.9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