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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家会计所被警示违反执业准则,涉天健大

因在执行相关上市公司年财务报表审计项目中存在程序不到位问题,包括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下称“天健所”)、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下称“大华所”)等内资所龙头在内的5家会计师事务所,被监管下发警示函。12月8日,浙江证监局密集发布了对5家会计师事务所及其相关会计师的行政监管措施。除了天健所和大华所,中兴财光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下称“中兴财光华所”)、四川华信(集团)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下称“四川华信所”)、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下称“中汇所”)的注册会计师,均被采取了出具警示函的措施。事由方面,5家会计师事务所被浙江证监局集体“点名”,均为相关审计程序不到位、不充分,包括重大股权交易、商誉减值、风险评估、往来款审计等。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下称“中注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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