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记者李慧敏北京报道
3月29日,财政部监督检查局下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商誉减值监管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要求各财政监察专员办加强上市公司商誉减值监管。这是继证监会年11月发布《会计监管风险提示第8号——商誉减值》(以下简称“8号文”)之后,财政部关于商誉减值监管的正式呼应性文件。
同一天,针对大幅计提商誉减值的上市公司,中注协书面约谈大信会计师事务所,要求各事务所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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