竞争性谈判公告
招标编号:同招-07- 招标人:昆明市公共租赁住房开发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资金来源:其它 投资金额:.0万元
昆明市公共租赁住房开发建设管理有限公司选聘公司年度验资机构
竞争性谈判公告
1.竞争性谈判条件
昆明市公共租赁住房开发建设管理有限公司选聘公司年度验资机构,招标人为昆明市公共租赁住房开发建设管理有限公司,参照《昆明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规范监管企业选聘中介机构有关事项的通知》昆国资发〔〕号文件、《昆明市公共租赁住房开发建设管理有限公司中介机构选聘管理办法(试行)》相关规定,现委托以竞争性谈判的方式确定本项目的验资机构,项目已具备竞争性谈判条件,欢迎符合条件的潜在竞争性谈判申请人参加报名竞标。
2.项目概况与谈判范围
2.1项目概况:根据昆明市公共租赁住房开发建设管理有限公司融资需求,配合昆明市公共租赁住房开发建设管理有限公司融资进度,出具验资报告,费用不超过万元。
2.2服务地点:位于昆明市,具体以招标人指定地点为准。
2.3谈判范围:根据昆明市公共租赁住房开发建设管理有限公司融资需求,按各融资项目出具验资报告。
2.4服务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天。各融资项目招标人提供齐全相关资料后5个工作日内出具验资报告。
2.5服务质量要求:提供的验资报告满足相关规范要求,并对其提供的报告的准确性负责,确保成果资料完整、真实准确、清晰有据。
2.6标段划分:本项目不划分标段。
2.7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3.竞争性谈判申请人资格要求
3.1营业执照要求:竞争性谈判申请人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的会计师事务所,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且竞争性谈判申请人名称与营业执照一致。
3.2资质要求:竞争性谈判申请人须具备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证书并在有效期内;若为分公司(分支机构或分所,以下称分公司)参与竞标,分公司如不具备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需提供总公司的《营业执照》,并取得总公司针对本项目的有效投标授权(提供授权书)。
3.3业绩要求:竞争性谈判申请人(年至今)具备至少2项(含2项)验资服务业绩。
3.4项目负责人要求:拟派的项目负责人应具备注册会计师资格。
3.5财务要求:竞争性谈判申请人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具有近三年(年、年、年)经审计的财务报表或审计报告。(年以后成立的公司,则需提供其企业成立至今经审计的财务报表或审计报告)。
3.6信誉要求:竞争性谈判申请人及其指派的项目负责人近三年内没有重大违法和违规行为,没有被监管机构市场禁入或限制经营的情形,未在“信用中国”有失信被执行人行为。
3.8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竞标。
4.竞争性谈判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竞标者,请于年07月07日至年07月13日,上午09:00时~11:30时,下午13:30时~17:00时(北京时间,下同)持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资质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会计师事务所负责人或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及会计师事务所负责人或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会计师事务所负责人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会计师事务所负责人或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原件)购买竞争性谈判文件。注:仅限1名(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人)人员前来报名。
4.2竞争性谈判文件每套售价元,售后不退。购买文件缴纳费用方式为:现金缴纳或对公转账。
4.3报名成功后,竞争性谈判文件将以电子版形式(格式为*PDF)发送至各竞争性谈判申请人邮箱。招标人及招标代理机构不提供邮购竞争性谈判文件服务。
5.竞争性谈判申请文件的递交
5.1竞争性谈判申请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年07月14日09时30分
5.2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竞争性谈判申请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3仅限1名竞争性谈判申请人(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人)人员进入开标会场。
报名前请发邮件获取报名表
联系人:徐先生
手机:
邮箱:zhaobiaobu6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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