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工作需要,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及有关规定,经请示漠河市委同意,漠河市纪委监委决定面向全省公开选调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计划和职位
漠河市纪委监委公开选调公务员8名。本次选调不设具体岗位,由市纪委常委会议讨论决定被选调人员工作岗位。
二、对象和条件
(一)选调对象
公开选调对象为全省已进行公务员登记备案、在编在岗且符合条件的公务员。
(二)选调条件
报考公开选调职位的人员应具备下列资格条件:
1.中共党员(含预备党员);
2.具有3年以上公务员岗位工作经历(从公务员录取通知时间计算,截至年11月15日)含新录用公务员试用期,公务员年度考核均为称职及以上等次(不含试用期);
3.一级科员及以下;
4.年龄在40周岁以下(年11月15日以后出生,以公告发布之日计算);
5.大专及以上学历(国民教育系列),专业不限;
6.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8.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优先选拔:从事法律、财务、审计专业3年以上的;有政法和司法机关工作经历的;通过国家统一司法考试,取得A类法律职业资格证的;通过注册会计师执业资格考试并取得注册会计师证书的;通过注册审计师执业资格考试并取得注册审计师证书的。
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得报考:
1.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2.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3.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的专门机关审查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4.受党纪政务处分期间或未满影响期限的;
5.尚在公务员考录或任职试用期内的,对转任有其他限制性规定的;
6.选调后即构成与本人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第七十四条规定的回避关系的;
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不宜报考的情形。
三、选调程序
(一)报名
1.报名办法:本次选调采取现场报名和网上报名两种形式进行,由用人单位收集整理报名材料。
现场报名所需材料
(1)近期正面蓝底免冠2寸照片4张;
(2)二代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4)《公务员登记表》《公务员年度考核登记表》《干部任免审批表》(全国人事档案专项审核工作专用)复印件(需加盖所在单位干部人事部门公章)、单位同意报考证明和廉政鉴定及《漠河市纪委监委公开选调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机打一式三份,附件)到漠河市纪委监委办公室报名。
网上报名:请将报考所需的相关材料的扫描件发送至mhjwbg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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