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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磅合肥二批次集中供地出炉,29宗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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乐居买房讯同同5月23日,从合肥市土拍网获悉,合肥市年第二批次集中供地地块出炉,共29宗.41亩地块全部挂牌出让。其中包河8宗,瑶海4宗,新站2宗,蜀山4宗,高新1宗,庐阳6宗,经开4宗。

挂牌地点:安徽合肥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挂牌日期为年6月13日至年6月22日,挂牌时间为上午9:00—11:00、下午14:00—17:00。挂牌截止时间是年6月22日下午17时止。6月23日9时宣布竞得人、愿意继续竞价的转入现场竞价。具体场次安排另行通知。以上时间如有变化,另行通知。

竞买要求方面:

包河区BH07号地块竞得人须同步修建地块间的规划支路(规一路)及公园绿地,住宅须使用装配式建筑技术,装配率不低于50%。

包河区BH08号竞得人须代建12班幼儿园和地块周边绿地,住宅(含配建的保障性租赁住房)须使用装配式建筑技术,装配率不低于50%。

包河区BH09号地块需建设10%的保障性租赁住房;住宅(含配建的保障性租赁住房)须使用装配式建筑技术,装配率不低于30%,需修建上海路沿线公园绿地、道路。

包河区BH10号地块住宅须使用装配式建筑技术,装配率不低于30%,同步修建上海路沿线公园绿地。

包河区BH11号地块需建设10%的保障性租赁住房,住宅(含配建的保障性租赁住房)须使用装配式建筑技术,装配率不低于30%,同步修建12班幼儿园、地块周边公园绿地和道路。

包河区BH12号地块房屋建成后将用于包河区被拆迁居民回迁,需同步修建地块周边公园绿地,住宅建筑中使用装配式建筑技术,装配率不低于30%。

包河区BH13号地块需在项目建成后无偿移交包河区政府不少于5.8万平方米非住宅(用于实物安置)。

望江东路以北地块为TOD综合开发项目,竞买人在办理竞买登记手续时,须提供合肥市城市轨道交通建设办公室书面认可的轨道交通6号线、8号线徽州大道站与开发项目一体化设计方案,并承担一体化设计方案造成的轨道变更等费用。

竞得人须同步对徽州大道与太湖路交口东南角现状公园和城南影剧院实施整治提升改造工程,改造方案(含改造标准和改造完成时间等内容)须经包河区政府相关主管部门书面确认,工程竣工后由包河区政府相关主管部门组织验收并无偿移交。住宅建筑中使用装配式建筑技术,装配率不低于30%。

包河区BH14号地块需在项目建成后无偿移交包河区政府不少于4.6万平方米住宅用于实物安置,竞得人须在地块内配建12班幼托一座,占地面积不小于平方米,在住宅建筑中使用装配式建筑技术,装配率不低于30%。

瑶海区YH06号地块需修建地块东侧约4.13亩的街头游园(建设标准不得低于元/平方米)。

瑶海区YH07号地块住宅须使用装配式建筑技术,装配率不低于30%,地块为安置房用地,房屋建成后将用于瑶海区嘉山路街道已征迁居民回迁安置。竞得人须按规划设计条件和批准的规划方案要求建设总建筑面积不少于27.57万平方米(最终以批准的规划方案为准)的安置房,项目建成验收合格后全部由瑶海区政府或指定单位按照项目建成总建筑面积以元/平方米进行购买。

瑶海区YH08号地块为安置房用地,房屋建成后将用于瑶海区龙岗开发区已征迁居民回迁安置。竞得人须按规划设计条件和批准的规划方案要求建设总建筑面积不少于31.17万平方米(最终以批准的规划方案为准)的安置房,项目建成验收合格后全部由瑶海区政府或指定单位按照项目建成总建筑面积以元/平方米进行购买。需同步修建一所12班幼儿园。

新站高新区XZ03号、XZ07号地块,若宗地在挂牌第一阶段成交住宅须使用装配式建筑技术,装配率不低于50%。

蜀山区SS06号地块竞得人须在商业地块全部建筑单体基础达到正负零前,住宅预售建筑面积不得高于住宅可售总建筑面积的50%;商业地块全部建筑单体主体结构封顶前,住宅预售建筑面积不得高于住宅可售总建筑面积的80%。若本宗地在挂牌第一阶段成交,住宅须使用装配式建筑技术,装配率不低于30%。

蜀山区SS07号地块需同步修建一座18班幼儿园、幼儿园相邻地块建设面积不少于平方米的街头游园,并向社会开放。若本宗地在挂牌第一阶段成交,住宅须使用装配式建筑技术,装配率不低于30%。

蜀山区SS08号需相邻地块建设面积不少于平方米的街头游园,并向社会开放。若本宗地在挂牌第一阶段成交,住宅须使用装配式建筑技术,装配率不低于30%。

蜀山区SS09号地块竞得人须在商业地块全部建筑单体基础达到正负零前,住宅预售建筑面积不得高于住宅可售总建筑面积的50%;商业地块全部建筑单体主体结构封顶前,住宅预售建筑面积不得高于住宅可售总建筑面积的80%。若本宗地在挂牌第一阶段成交,住宅须使用装配式建筑技术,装配率不低于30%。

高新区GX09号地块竞得人需配建总建筑面积不少于平方米的社区党群服务中心功能用房和一所15班幼儿园,并代建地块外约3.07亩的公园绿地。同步修建的配套建设项目应与首期交付商品住宅同步建设,同期交付。自持商业办公计容建筑面积比例不得低于商业办公计容总建筑面积的50%,自持时限为自项目建成后不动产登记之日起8年。住宅、商业须使用装配式建筑技术,其中住宅(含配建的保障性住房)装配率不低于50%、商业办公装配率不低于30%。

竞得人在商住混合用地内标志性建筑取得施工许可证并实质性开工后,住宅预售建筑面积不得高于住宅可售总建筑面积的30%;在商住混合用地内标志性建筑基础达到正负零,住宅预售建筑面积不得高于住宅可售总建筑面积的50%;在商住混合用地内标志性建筑主体结构封顶,住宅预售建筑面积不得高于住宅可售总建筑面积的80%。本项目纳入高新区职住平衡试点范围。竞得人须建设15%的保障性租赁住房。

庐阳区LY05号地块需在地块南侧代建公园绿地、同步代建一座15班幼儿园、幼儿园相邻地块内建设面积不少于平方米的街头游园,并向社会开放。

庐阳区LY08号地块南侧代建公园绿地,若本宗地在挂牌第一阶段成交,住宅须使用装配式建筑技术,装配率不低于50%。

庐阳区LY09号地块房屋建成后将用于三十岗乡被搬迁居民回迁。按规划设计条件和批准的规划方案建设不少于21.5万平方米(含幼儿园约0.8万方,最终以批准的方案为准)总建设面积的建筑,购买价格为元/平方米。该地块安置总套数为户,(原则上60套型98户、75套型户、90套型户、套型户、套型户),需代建绿地、广场

庐阳区LY10号地块房屋建成后将用于三十岗乡被搬迁居民回迁。按规划设计条件和批准的规划方案建设不少于17万平方米(最终以批准的方案为准)总建设面积的建筑,购买价格为元/平方米。该地块安置总套数为户,(原则上60套型户、75套型户、90套型户、套型户、套型户)。需代建绿地、建设15%的保障性租赁住房。若本宗地在挂牌第一阶段成交,住宅(含配建的保障性租赁住房)须使用装配式建筑技术建设,装配率不低于50%。

经开区JK07号地块竞得人须在本宗地内配建计容建筑面积不少于住宅计容总建筑面积15%的保障性租赁住房。若本宗地在挂牌第一阶段成交,住宅(含配建的保障性租赁住房)须使用装配式建筑技术建设,装配率不低于50%。

经开区JK08号地块在挂牌第一阶段成交,住宅须使用装配式建筑技术建设,装配率不低于50%。

经开区JK09号地块在挂牌第一阶段成交,住宅须使用装配式建筑技术建设,装配率不低于50%。

经开区JK10号地块需建设租赁住房项目,代建南侧公园绿地。新建的保障性租赁住房须面向无房新市民、青年人、城市基本公共服务人员等群体供应,以建筑面积70平方米左右的小户型为主,小户型比例不低于80%。租金标准接受政府指导,并低于同地段同品质市场租赁住房租金。合理配套必要的商业服务设施,装修交付,具备入住条件。若本宗地在挂牌第一阶段成交,住宅须使用装配式建筑技术建设,装配率不低于50%。

二、竞买人资格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企业法人均可申请参加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竞买活动(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其中:

1、包河区BH07号、BH08号、BH09号、BH10号、BH11号、BH13号、BH14号、新站高新区XZ03号、XZ07号、庐阳区LY09号、庐阳区LY10号地块竞买人须为企业法人。该企业法人须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房地产二级以上(含二级)开发资质且注册资本金不低于2亿元人民币。

2、包河区BH12号地块竞买人须为企业法人。该企业法人须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房地产二级以上(含二级)开发资质且注册资本金不低于万元人民币。

3、瑶海区YH05号、YH06号、YH07号、YH08号、庐阳区LY05号、庐阳区LY06号、庐阳区LY07号、庐阳区LY08号地块竞买人须为企业法人。该企业法人须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房地产二级以上(含二级)开发资质。

4、蜀山区SS06号、SS09号、高新区GX09号、经开区JK07号、经开区JK08号、经开区JK09号地块竞买人须为企业法人。该企业法人须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房地产一级开发资质且注册资本金不低于5亿元人民币。

5、蜀山区SS07号、SS08号地块竞买人须为企业法人。该企业法人须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房地产二级以上(含二级)开发资质且注册资本金不低于1亿元人民币。

6、经开区JK10号地块竞买人须具有房地产开发资质。

为维护土地市场的公开公平公正,尽可能避免关联公司报名参加同一宗地的竞买,最大限度地防止围标现象发生。经市土委会批准,自即日起,竞买人在办理含有商品居住用途地块的竞买报名登记手续时,须提交其控制的子公司、控制其的母公司或其母公司控制的其他子公司、或其母公司控制的其他子公司控制的子公司等关联公司不参加同一宗地竞买的书面承诺。

书面承诺须明确:竞得土地后,如有上述情况的举报和投诉,经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会同市市场监管局等相关部门查实后,无条件接受取消土地竞得资格,一年内不得报名参与合肥市范围内土地竞买的处理。

三、竞买约定

1、提交竞买申请前,竞买申请人应对出让宗地进行实地踏勘,全面了解出让文件和宗地现状;对出让文件和宗地现状有疑问的,应在竞买申请前向合肥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书面提出。

2、竞买申请人一旦提出竞买申请,即视为对出让文件内容清楚并自愿受其约束,对宗地现状无异议。竞买申请人竞得出让宗地后,不得以该宗地的出让文件和现状异议对成交结果及所签署的相关文件提出抗辩。

四、竞买登记

1、所有申请参与竞买上述公告中地块的意向竞买人,须在合肥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门户网站、安徽合肥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门户网站或合肥土地市场网等网站中下载《合肥市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网上交易规则(试行)》、《安徽合肥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土地交易系统操作手册》,并认真阅读。申请参与竞买上述公告中地块的竞买人均视为自愿接受《合肥市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网上交易规则(试行)》、《安徽合肥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土地交易系统操作手册》、出让公告和出让文件中所有规则的约束、按照交易规则进行操作并接受交易的最终结果。

2、凡申请参加竞买上述公告中地块的竞买人,须取得安徽合肥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企业库资格,首次登录须办理入库手续,办理入库不收取任何费用,入库办理流程请参见安徽合肥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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