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7月6日,沈阳市中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沈阳中院”)依法裁定网信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网信证券”或“债务人”)重整,并于年7月28日指定国浩律师(北京)事务所和北京德恒律师事务所联合担任网信证券有限责任公司管理人(以下简称“管理人”)。
为维护广大债权人的合法权益、债务人的合法利益,筹措偿债资金,推动及保障债务人完成重整工作,管理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向社会公开招募重整投资人,现就招募事项公告如下:
一、公司概况网信证券成立于年4月8日,注册资本5亿元人民币。目前,联合创业集团有限公司持有网信证券55.6%的股权,为控股股东。沈阳盛京金控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持有网信证券42.29%的股权,沈阳恒信租赁有限公司持有网信证券2.0%的股权。网信证券的注册地址为:沈阳市沈河区热闹路49号(2-5D-K-3A-K3-5D-K)。
目前,网信证券已取得证券经纪、证券自营、证券投资咨询、证券投资基金销售、证券资产管理、证券承销、代销金融产品、证券保荐、与证券交易、证券投资活动有关的财务顾问、融资融券等业务资格。
根据网信证券0年度的《审计报告》,截至0年2月3日,网信证券账面资产总额,,.39元(含客户资金存款,,.2元,客户结算备付金,,.78元),负债总额4,,,.60元,净资产-3,,,.2元,营业收入5,69,.20元,利润总额-56,,66.06元,净利润-59,,0.88元。
网信证券业务方面。截至0年末,网信证券证券经纪业务客户累计数量同比增长0.33%;客户资产总额同比下降7.32%;全年实现股票、基金交易额亿元,同比增长8.8%。0年证券经纪业务手续费净收入同比增长4.63%。根据风险监控要求,其它各类业务均已全面停止新增业务规模。
管理人后续还将对网信证券开展清产核资及审计评估工作,进一步核查网信证券资产负债情况。
二、招募目的本次招募重整投资人的目的在于通过市场化、法治化手段化解网信证券风险,恢复网信证券正常经营并推动其持续发展,为辽沈振兴提供金融支持和服务。
三、招募须知与条件(一)意向重整投资人须知.本公告内容对全体意向重整投资人同等适用。
2.本公告所述信息并不替代意向重整投资人的尽职调查。
3.本公告不构成要约,不具有重整投资协议的约束效力。
(二)意向重整投资人资格条件
.意向重整投资人需符合《证券法》、《证券公司监督管理条例》、《证券公司股权管理规定》、《关于加强非金融企业投资金融机构监管的指导意见》(银发〔〕07号)等法律法规、监管政策对于证券公司股东(含控股股东、主要股东、持有5%以下股权的股东)的规定。
2.意向重整投资人应拥有足够的实力对网信证券进行重整,应具备财务状况良好、公司治理规范、管理能力达标、风险管控良好等法定条件。
3.意向重整投资人应具备清晰的内外部决策流程,能够高效完成相应的谈判和决策工作,能够在合理的时间内完成本次交易,确定性高。
4.意向重整投资人可以是联合体,联合体成员数量应不超过四家。联合体成员中须有一家拟任控股股东且应明确其作为牵头人。
5.意向重整投资人能够确保重整后网信证券注册地继续保留在沈阳。意向重整投资人在重整阶段投入至少0亿元的资金用于偿还公司债务,并协助化解网信证券的业务风险。
四、招募流程(一)报名
.报名时间
意向重整投资人应在本公告发布次日起20个自然日内将报名材料纸质版(一式捌份)提交至管理人指定地点(若采取邮寄方式提交材料的,以管理人收到材料的时间为准)。同时,意向重整投资人应发送报名材料电子版至管理人指定电子邮箱,报名材料电子版须与报名材料纸质版保持一致,若存在不一致,以纸质版为准。
意向重整投资人应在上述报名期限届满前向管理人账户缴纳意向金人民币万元并提供凭证。
报名期限届满后,管理人有权视情况决定是否延长报名期限。管理人决定延长报名期限的,将发布延期公告(本公告中涉及报名期限届满之日的,根据延期公告确定的延长期限相应顺延)。
2.报名地点及联系人
()报名地点:沈阳市沈河区热闹路49号
(2)电子邮箱:wxzqgl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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