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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兴瑞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

本文转自:证券时报

(上接B版)

附件2

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年度

编制单位:宁波兴瑞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人民币万元

证券代码:证券简称:兴瑞科技公告编号:-

宁波兴瑞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宁波兴瑞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年3月29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并将该预案提交公司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现将该分配预案的基本情况公告如下:

一、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情况

根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年度母公司实现净利润44,,.69元,提取法定盈余公积金4,,.67元,扣除年度利润分配53,,.40元,加上年初未分配利润,,.30元,期末实际累计可分配利润为,,.92元。

根据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一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年修订)及《公司章程》等规定,结合公司年度实际生产经营情况及未来发展前景,公司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如下:以截至年3月28日公司总股本,,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1.80元(含税),共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53,,元(含税),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下一年度。

本次利润分配不存在超分现象,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中的相关规定,符合公司利润分配政策、利润分配计划、股东长期回报计划以及做出的相关承诺。

二、本次利润分配的决策程序

1、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以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并将该预案提交公司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2、监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以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董事会制定的利润分配方案,既考虑了对投资者的合理投资回报,也兼顾了公司的可持续发展,符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一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年修订)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对现金分红的相关规定和要求,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况,同意通过该分配预案,并同意将该预案提交公司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3、独立董事意见

年度的利润分配方案,符合《公司法》、《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符合公司当前的实际情况,兼顾公司全体股东的整体利益和公司的可持续发展。董事会审议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我们同意本次董事会提出的年度利润分配的预案,并提请公司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其他说明

1、本次利润分配预案需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存在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2、本次利润分配预案披露前,公司严格控制内幕信息知情人的范围,并对相关内幕信息知情人履行了保密和严禁内幕交易的告知义务。

四、备查文件

1、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

2、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相关审议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宁波兴瑞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年3月29日

证券代码:证券简称:兴瑞科技公告编号:-

宁波兴瑞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宁波兴瑞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年3月29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现将具体事宜公告如下:

一、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信息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成立于1年7月18日,注册地址为浙江省杭州市西湖区西溪路号6楼,首席合伙人胡少先。

2、人员信息

截至年12月31日,天健会计师事务所共有合伙人人,共有注册会计师1,人,其中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

3、业务规模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经审计的年度收入总额为30.6亿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27.2亿元,证券期货业务收入18.8亿元。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共承担家上市公司年年报审计业务,审计收费总额5.7亿元,客户主要集中在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批发和零售业,房地产业,建筑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金融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文化、体育和娱乐业,租赁和商务服务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农、林、牧、渔业,采矿业,住宿和餐饮业,教育,综合等多个行业。天健会计师事务所对宁波兴瑞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所在的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为1家。

4、投资者保护能力

上年末,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累计已计提职业风险基金1亿元以上,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超过1亿元,职业风险基金计提及职业保险购买符合财政部关于《会计师事务所职业风险基金管理办法》等文件的相关规定。

近三年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审结的与执业行为相关的民事诉讼中均无需承担民事责任。

5、诚信记录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监督管理措施14次,未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自律监管措施和纪律处分。36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监督管理措施20次,未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和自律监管措施。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不存在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等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的情况。

3、独立性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不存在可能影响独立性的情形。

三、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诚信状况及独立性等方面进行了审查,认为其满足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资质要求,具备审计的专业能力,因此同意向董事会提议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年度审计机构。

(二)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

1、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公司就关于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年提供审计服务与我们进行了事前沟通,经了解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执业情况,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我们认为,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相关执业证书,具备足够的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和独立性,诚信状况良好,能满足公司年度审计工作的要求。公司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有利于保障公司年度审计工作质量和保护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因此,我们一致同意将《关于聘任公司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提交至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

2、独立董事意见: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我们认为,天健事务所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年度审计的能力和执业资质,在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等方面能够满足公司对于审计机构的要求。在与公司的合作过程中,为公司提供了优质的审计服务,对于规范公司的财务运作,起到了积极的建设性作用。其在担任公司审计机构期间,遵循《中国注册会计师独立审计准则》,勤勉、尽职,公允合理地发表了独立审计意见。续聘天健事务所为公司年度审计机构的决策程序合法有效,我们同意《关于聘任公司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并将其提交至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董事会对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聘请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年度审计机构,聘用期一年。并将该事项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四、备查文件

1、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相关审议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3、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相关审议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宁波兴瑞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年3月29日

证券代码:证券简称:兴瑞科技公告编号:-

宁波兴瑞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宁波兴瑞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兴瑞科技”或“公司”)于年3月29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开展年度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同意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年度开展累计金额不超过9,万美元的套期保值业务,授权公司管理层行使该项业务决策权并由财务部门负责具体事宜,上述业务额度和授权期限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该议案尚需经股东大会审议,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开展外汇套期保值的目的

由于公司目前外销业务占比较高,主要以美元进行结算。为更好地规避和防范外汇汇率波动风险,增强财务稳健性,公司拟开展与日常经营相关的外汇套期保值业务。

二、拟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计划

1、外汇业务交易品种:远期结售汇

2、外币币种:美元

3、业务交易额度:拟进行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交易金额累计不超过9,万美元。

4、有效期限:自公司股东大会通过之日起12个月。

5、授权:公司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行使该项业务决策权并由财务部门负责具体事宜。

三、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风险分析

公司进行的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均遵循合法、审慎、安全、有效的原则,不以投机为目的,所有外汇套期保值交易均以正常跨境业务为基础,但仍会存在一定的风险:

(一)汇率波动风险:汇率变化存在很大的不确定性,在外汇汇率走势与公司判断汇率波动方向发生大幅偏离的情况下,公司锁定汇率后支出的成本可能超过不锁定时的成本支出,从而造成公司损失;

(二)履约风险:在合约期限内合作金融机构出现经营问题、市场失灵等重大不可控风险情形或其他情形,导致公司合约到期时不能以合约价格交割原有外汇合约,即合约到期无法履约而带来的风险;

(三)内部操作风险:外汇套期保值业务专业性较强,复杂程度较高,可能会由于内控不完善或操作人员水平而造成风险。

四、风险管理措施

(一)为控制风险,公司制订了《远期结售汇管理制度》,对相关业务的管理机构、审批权限、操作流程、风险控制等进行了明确规定,公司将严格按照《远期结售汇管理制度》的规定进行操作,保证制度有效执行,严格控制业务风险。

(二)公司基于规避风险的目的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禁止进行投机和套利交易。

(三)为控制履约风险,公司仅与具备合法业务资质的大型银行等金融机构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规避可能产生的履约风险。

(四)为避免汇率大幅波动风险,公司会加强对汇率的研究分析,实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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