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证监局关于对北京中天华茂会计师事务所(普通合伙)及谢*丽、杨*、常*媛、雷*臣采取责令改正监管措施的决定北京中天华茂会计师事务所(普通合伙)、谢*丽、杨*、常*媛、雷*臣: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的有关规定,我局对你们执业的美尚生态景观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ST美尚或公司)相关鉴证业务进行了检查。检查内容涉及你们于年6月至年11月间出具的《关于美尚生态景观股份有限公司会计差错更正专项说明的审核报告》(中天华茂审字第号)、《关于美尚生态景观股份有限公司年度审计报告无法表示意见涉及的事项影响已消除的专项说明审核报告》(中天华茂核字号)、《关于美尚生态景观股份有限公司会计差错更正专项说明的鉴证报告》(中天华茂审字号)、《关于美尚生态景观股份有限公司会计差错更正专项说明的鉴证报告》(中天华茂审字号)、《美尚生态景观股份有限公司年度财务报表会计差错更正后专项审计报告》(中天华茂审字号)相关执业质量。经查,你们在执业过程中存在以下问题:一、业务承接程序执行不恰当一是你所与*ST美尚的业务约定书未签署日期,于年6月30日出具了中天华茂审字第号报告。*ST美尚于年7月5日公告董事会、监事会关于聘任你所的议案。该议案年7月21日方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你所未经*ST美尚管理层决策即为其开展证券服务业务并出具报告。上述行为违反了《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号——就审计业务约定条款达成一致意见》第五条的规定。二是在前任会计师对年财务报告发表无法表示意见且未取得前任会计师书面回函的情况下,你们认为管理层在重大会计、审计等问题上与前任会计师不存在意见分歧。上述行为违反了《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号——前任注册会计师和后任注册会计师的沟通》第七条、第十条的规定。二、风险评估程序存在重大失误一是在*ST美尚上年度财务报表被出具无法表示意见,涉及前期差错更正对财务报表的影响,应收账款、合同资产余额的可回收性及减值准备计提的充分性,商誉未计提减值的合理性,大额其他应收款的商业实质及可回收性,内部控制的有效性等多项重大事项。你们仅将非经营性资金占用识别为重大错报风险领域,未识别并评估公司可能存在的其他重大错报风险,导致中天华茂审字第号报告的差错更正范围存在明显遗漏。上述行为违反了《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号——通过了解被审计单位及其环境识别和评估重大错报风险》第七条的规定。二是在计划和执行公司年度财务报表会计差错更正后专项审计工作中,你们未确定财务报表整体及实际执行的重要性。上述行为违反了《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号——计划和执行审计工作时的重要性》第十条、第十一条的规定。三、进一步审计程序存在重大缺陷(一)未对公司内部控制有效性进行测试你们未执行与公司内部控制有效性相关的审计程序,但在中天华茂核字号报告中,认可公司“年审计报告中描述的内控重大缺陷已消除”的结论。上述行为违反了《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号——针对评估的重大错报风险采取的应对措施》第八条的规定。(二)审计工作底稿严重缺失你们对*ST美尚涉及的前期差错更正事项发表意见,报告所附公司差错更正专项说明中明确列示了差错更正涉及年至年的报表科目调整情况。对涉及的年至年差错更正事项,未见你们编制相关审计工作底稿。对年差错更正,你们仅对货币资金执行了审计程序,未见应收账款、营业收入、应付职工薪酬等科目审计工作底稿。对年差错更正及报表审计,未见存货、长期应收款、营业成本、管理费用等科目审计工作底稿。你们在对公司年半年报问询函的回复中称,对差错更正涉及的重要科目执行了访谈、分析、重新计算等审计程序,但未见相关审计工作底稿。上述行为违反了《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号——注册会计师的总体目标和审计工作的基本要求》第三十条、《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1号——审计工作底稿》第八条、第九条的规定。(三)重要科目无审定明细表、无调整事项分析说明*ST美尚在差错更正专项说明中明确列示了各科目调整前金额、调整金额、调整后金额,但审计工作底稿中未见相关科目调整前金额、审定金额及明细,未见关于差错更正事项的分析说明。如在中天华茂审字第号报告审计工作底稿中,对*ST美尚本部货币资金差错更正事项,无货币资金审定明细表,无货币资金各期差错对应关联方资金占用、虚构应收账款回款的勾稽分析情况。在中天华茂审字号、中天华茂审字号、中天华茂审字号报告审计工作底稿中,对*ST美尚子公司重庆金点园林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点园林)年至年收入差错更正事项,无营业收入、应收账款、合同资产等科目审定明细表,无各科目调整明细及分析,未将差错更正事项与取得的原始单据复印件进行勾稽核对。上述行为违反了《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号——注册会计师的总体目标和审计工作的基本要求》第三十条的规定。(四)货币资金审计程序执行不当一是货币资金函证程序执行不到位。对中天华茂审字第号报告,在*ST美尚货币资金科目存在重大错报的情况下,你们仅对7家银行进行函证,函证金额仅占会计差错更正后货币资金余额的55%。对中天华茂审字号报告,函证结果汇总表中显示全部回函,但底稿中未见部分银行询证函;函证过程控制记录不完整,未对函证地址、联系方式进行核对,部分银行函证未见回函快递单。上述行为违反了《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号——函证》第十二条、第十四条、第二十一条的规定。二是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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