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消息!江苏注协发文,今年暂时不用缴纳会费,注册会计师又能省下一大笔钱!
而且,中注协特别转发了这篇通知,颇有赞同表扬之意,千把块的会费难道要成为过去式了吗!?一起来和奥奥看详细报道!
注协发文暂不收取会费
图片来源:中注协
原文如下:向上滑动看更多
近期,为贯彻落实中央及江苏省减税降费精神,将民政部和中注协“我为企业减负担”专项行动落到实处,江苏省注册会计师协会印发《关于做好年全省会计师事务所会费收缴工作的通知》。明确减半收取年全省会计师事务所省本级会费,年新注册的个人会员当年个人会员会费及非执业会员会费暂不收取,全年为会计师事务所减负约万元,惠及全省多家会计师事务所。江苏注协相关负责人表示,江苏注协充分认识“我为企业减负担”专项行动的意义,按照“能免则免、能减则减”的原则,结合江苏省注会行业实际情况,精心组织实施,确保落实到位。
同时,将“我为企业减负担”专项行动开展与党史学习教育结合起来,作为“我为群众办实事”的一项重要内容抓好贯彻落实,强化勤俭节约意识,提升服务会员能力和水平,为进一步减轻会员负担、优化营商环境、推动行业高质量发展作出更大贡献。
总结下来,暂时减免会费的重点落在“为企业减负”上,同时照顾到了不在会计所上班的非执业会员。
年1月1日实施的《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会费管理办法》规定:执业会员每人每年元;非执业会员每人每年元。
其中,执业会员应当通过其所在的会计师事务所交纳执业会员会费。非执业会员应于每年6月30日前,向会员关系所在地的省、自治区、直辖市注册会计师协会交纳当年度非执业会员会费。
而港澳台地区及外国籍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的非执业会员应于每年6月30日前,向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交纳当年度非执业会员会费。
除江苏外,还有其他三个省份注协已宣布减收会费!
好消息!3省注协宣布减收21年会费
1、河北省
中注协年减半收取本级会费。原收缴比例为会计师事务所应缴会费总额的10%,减半后实缴比例为会计师事务所应缴会费总额的5%,由省注协代收代缴。
图片来源:河北省注册会计师协会
原文如下:向上滑动看更多
根据《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关于做好年会计师事务所会费收缴工作的通知》(会协[]12号)要求,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有关减税降费政策精神,巩固减轻会计师事务所会费负担的成果,结合中注协部署开展“我为企业减负担”专项行动,在保障省注协依法履职、正常运转基础上,现将年会费收缴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缴纳对象
年12月31日前在我省登记在册且有业务收入的会计师事务所(含省内分所)。
二、计算标准
依法批准设立且正常经营的会计师事务所,按规定的单位会员会费标准和个人会员会费标准,合并计算的年执业会员会费和单位会员会费,与年应缴纳执业会员会费和单位会员会费之和相比较,从低统一向省注协缴纳会费。
执业会员人数为截止年12月31日会计师事务所注册会计师人数;年度会计师事务所业务收入为年1月1日至12月31日会计师事务所从事各项业务取得的收入总和。
三、调减政策(一)中注协年减半收取本级会费。原收缴比例为会计师事务所应缴会费总额的10%,减半后实缴比例为会计师事务所应缴会费总额的5%,由省注协代收代缴。(二)省注协年省本级会费调减比例。经省注协第八届理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省注协减收年我省会计师事务所应缴省本级会费的5%,年非执业会员暂不缴纳会费。减收的会费用于支持会计师事务所做好疫情防控和应对、加强质量管理体系和信息化建设。具体交费金额请登录“中国注册会计师行业管理信息系统—财务报表子系统”会费管理模块查看,或者联系省注协财务核对交费金额。联系人:石静,-;财务群号:,有关会费缴纳相关信息将及时在QQ群里予以发布。
四、会费缴纳方式及其他事项1、会费以银行转账或汇款方式缴纳,上缴会费的截止日期为年5月31日。
2、汇款账户为:账户名称:河北省注册会计师协会秘书处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石家庄桥西支行账号:
行号:
2、广东省
中注协减免政策中注协年减半收取本级会费。中央收缴比例为事务所应缴会费总额的30%,减半后实缴比例为事务所应缴会费总额的15%,由省注协代收代缴。
省注协年继续实行会费减收政策,省级减免比例为30%。省级分成会费为事务所应缴会费总额的70%,按照30%减免后,实缴比例为事务所应缴会费总额的49%。
图片来源:广东省注册会计师协会
原文如下:向上滑动看更多
各地级以上市注册会计师协会(含深圳),各会计师事务所(含深圳):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有关减税降费政策精神,巩固减轻会计师事务所会费负担的成果,助力我省行业高质量发展,结合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以下简称“中注协”)关于开展“我为企业减负担”专项工作,根据《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关于做好年会计师事务所会费收缴工作的通知》(会协〔〕12号),现就做好年会计师事务所会费收缴工作通知如下:
一、缴纳对象年12月31日前在我省登记在册的会计师事务所(含省内分所)(以下简称“事务所”)。
二、会费标准年事务所会费计算标准,即合并计算的年执业会员会费和单位会员会费,与年应缴纳执业会员会费和单位会员会费之和相比较,从低缴纳。
三、会费减免政策(一)中注协减免政策中注协年减半收取本级会费。中央收缴比例为事务所应缴会费总额的30%,减半后实缴比例为事务所应缴会费总额的15%,由省注协代收代缴。(二)省注协减免政策经广东省注册会计师协会六届二十一次常务理事会审议通过,省注协年继续实行会费减收政策,省级减免比例为30%。省级分成会费为事务所应缴会费总额的70%,按照30%减免后,实缴比例为事务所应缴会费总额的49%。两级会费减免后,各事务所按应缴会费的64%缴纳本年度会费。年我省各事务所应缴纳的会费金额可通过中国注册会计师行业管理信息系统财务报表子系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