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注协发布《关于中注协举办第四期远程培训班的通知》,内容中表明:注册会计师参加此次培训,按每天继续教育8个学时记录。和小编一起看一下具体的内容吧!
正文具体内容如下:
关于中注协举办第四期远程培训班的通知
发布日期:年11月13日
各会计师事务所:
根据《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年注册会计师培训计划》,中注协委托上海会院于11月24日—26日举办新《证券法》专题培训班。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内容
1.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解读及当前宏观经济分析与发展机遇;
2.新《证券法》解读以及对会计师事务所监管理念的变化和要求;
3.新《证券法》实施后相关配套规章制度的修改与实施情况;
4.新《证券法》的实施对会计师事务所质控体系的挑战和应对;
5.新《证券法》实施后注册会计师的法律责任和职业风险。
二、培训对象
北京地区注册会计师
三、培训师资
证监会、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高等院校教授、会计师事务所专家。
四、培训时间及方式
培训时间:11月24日至26日;
11月24日9:00—12:00,14:00—16:30;
11月25日9:00—11:30,14:00—16:30;
11月26日9:00—11:30,14:00—16:30。
培训方式:线上直播培训。
五、报名方式
1.各会计师事务所组织参加人员直接网上报名。由于直播人数上限为人,请大家尽早报名。
2.报名及听课流程:
(1)直播课程需提前报名才可以参加,请在开课前完成报名。网上报名入口(即CPA专题直播课堂)
进入该页面,点击对应的课程名称,点击“报名”并在登录页中输入您的继续教育账号及密码(CPA证书号为您登录名,密码默认是您的身份证号),系统提示“报名成功”,报名完成。
(2)报名完成人员请在培训开始前,提前登录报名页面,找到对应的课程名称,点击“听课”并在登录页中输入您的继续教育账号及密码,就可以进入直播间听课。
温馨提醒:为确保听课顺利,请各位学员提前15分钟进入直播间。
3.注册会计师参加此次培训,按每天继续教育8个学时记录。
六、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高晶
北京注册会计师协会
年11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