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财政部注册会计师考试委员会《关于印发《年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报名简章》的通知》(财考〔〕1号)、《关于切实做好年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工作的通知》(财考〔〕3号)要求,为确保年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深圳考区)工作顺利开展,制定本方案。
一、考试时间及考试科目
10月11日
上午08:30-11:30
会计(第一场)
下午13:00-15:00
税法(第一场)
下午16:30-18:30
经济法(第一场)
10月17日
上午08:30-11:30
会计(第二场)
下午13:00-15:00
税法(第二场)
下午17:00-19:00
经济法(第二场)
10月18日
上午08:30-11:00
审计
下午13:00-15:30
财务成本管理
下午17:00-19:00
公司战略与风险管理
二、组织管理和职责
深圳市注册会计师考试委员会(以下简称市考委会)领导和组织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深圳考区工作,深圳市注册会计师考试委员会办公室(以下简称市考办,设在市注册会计师协会秘书处)负责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深圳考区考试的具体组织和实施工作。财政部注册会计师考试委员会办公室(以下简称财政部考办)委托全美在线(北京)教育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机考公司)落实考场(点),提供全流程、专业化的考试技术、运营和实施保障服务。
(一)市考办工作职责
1.组织考试报名和疫情防控工作。
2.对本地区考生提供考试服务保障、宣传及答疑工作。
3.组织本地区巡考,并对巡考人员进行培训。
4.督导机考公司落实本地区考点和考场,对本地区考点和考场情况进行检查。
5.督导机考公司对本地区考场(点)技术人员和监考人员的相关培训。
6.协助并监督机考公司处理考试期间发生的突发事件,同时及时将情况上报省考办。
7.安排专人随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