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事关年报审计毕马威华振及4名注册会计师

中新经纬12月21日电21日,辽宁证监局网站披露关于对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简称“毕马威华振”)及张欢、张杨、付强、王婷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截图来源:辽宁证监局网站警示函显示,年4月、6月,沈阳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沈阳化工)披露《前期会计差错更正及追溯调整的提示性公告》《前期会计差错更正及追溯调整的公告》,公司全资子公司沈阳石蜡化工有限公司存货、成本核算不规范和长期资产减值不足,并对年至年度存在会计差错进行追溯调整。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及张欢、张杨、付强、王婷在沈阳化工年至年年报审计项目中,未恰当评价公司重大错报风险,函证和存货监盘程序执行不到位,未识别出公司存货、营业成本、长期资产减值等存在错报。上述情形不符合《中国注册会计师鉴证业务基本准则》(年2月15日)第二十八条,《中国注册会计师鉴证业务基本准则》(年1月5日修订)第二十八条,《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号——注册会计师的总体目标和审计工作的基本要求》(年11月1日)第二十八条、第二十九条,《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号——注册会计师的总体目标和审计工作的基本要求》(年2月20日修订)第二十八条、第二十九条,《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号——注册会计师的总体目标和审计工作的基本要求》(年1月5日)第二十八条、第二十九条的规定。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及张欢、张杨、付强、王婷的上述行为违反了《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40号)第五十二条和第五十三条、《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号)第四十五条第一款和第四十六条的规定。依据规定,辽宁证监局决定对毕马威所及签字注册会计师张欢、张杨、付强、王婷采取出具警示函的监管措施,并将相关情况记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公司


转载请注明:http://www.abachildren.com/sstx/9236.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