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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计师为收30万元审计费,虚增营业收入4

作为中介机构,会计师和了律师一样,面临激烈的市场竞争。有人说会计师事务所业务的竞争比律师还要惨烈,因为面临国际上赫赫有名的“四大”审计机构竞争--普华永道(PWC)、德勤(DTT)、安永(ErnstYoung)、毕马威(KPMG)。国内的一些央企,或者大的银行、民营公司为了让国际上的投资人认可其财报,基本上都聘请了“四大”出具《审计报告》,再加上证监会对会计师事务所注册会计师人数的要求,导致很多会计师事务所被迫合并,但大多数的合并都是假的,只是借了个牌子,基本上还是独立的。既然竞争激烈,那为了揽业务就要出奇招。这不,一家会计师事务所为了拿到30万元的审计费,竟然给客户虚增营业收入4.2亿元,被法院判刑。法院查明:年下半年,江苏中联物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联物流公司)拟发行中小企业私募债券,亚太事务所有限公司安徽分所工作人员田某某以亚太事务所有限公司的名义承揽了中联物流公司发债审计业务,对该公司、年度财务状况进行审计。亚太事务所有限公司安徽分所安排该分所工作人员被告人胡某某等人至中联物流公司,开展现场审计工作。胡某某作为该审计项目的现场负责人,违反审计准则,未尽审计职责,在未履行核实相关财务凭证、合同等必要审计程序的情况下,起草的审计报告初稿内容与中联物流公司实际财务状况严重不符,导致虚增营业收入人民币(以下币种均同)4.2亿余元、利润8,余万元、资本公积6,余万元。时任亚太事务所有限公司安徽分所所长被告人陈某、亚太事务所有限公司副主任会计师秦某某作为此次发债审计报告的签字注册会计师,先后负责对胡某某出具的审计报告初稿进行复核。陈某、秦某某均未尽审计勤勉职责,严重不负责任,以亚太事务所有限公司名义出具含有上述重大失实财务数据的审计报告并签名确认,致使中联物流公司发行中小企业私募债成功。收取的约30万元审计费用由亚太事务所有限公司和安徽分所按比例分成。年7月债券到期后,中联物流公司无力支付0.9亿元债券本息,造成投资人重大经济损失。上海市一中院以出具证明文件重大失实罪分别判处被告单位亚太(集团)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罚金人民币三十万元;判处被告人秦某某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缓刑一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五万元;判处被告人陈某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缓刑一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五万元;判处被告人胡某某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缓刑一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五万元;违法所得予以追缴。作为中介机构,的确面临生存压力,毕竟没有义务就没有收入,但应该有一定的底线,如果突破这样的底线,不但收入没收,还要被追究刑责,有点得不偿失!代理律师开庭时不能再说:这个我不清楚,我回去了解一下再回答?出资到位的股东,为不出资的股东承担连带责任?不是有限责任吗?最高法再次对公民代理民事案件进行规范,限定两类人可以公民代理检方控告律师虚假诉讼,律师当庭发毒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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