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注册会计师协会近日发布了《关于奖励通过注册会计师考试的执业机构员工的通知》,对名年通过注册会计师考试的执业机构员工进行奖励。
公告称,为贯彻落实《北京注册会计师协会委员会关于加强行业人才队伍建设的指导意见》加大行业人才培养力度,鼓励广大从业人员积极参加注册会计师考试,北京注协决定对年通过注册会计师考试的执业机构员工进行奖励。
奖励人员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1.在北京地区参加年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综合阶段职业能力综合测试,取得全科合格证书,并在北京地区申请成为执业注册会计师。
2.截至年12月15日,在北京地区会计师事务所专职执业。
奖励标准为每人元(含税)。由会计师事务所统一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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