操作流程
●1.打开电子税务局,选择“企业登录”,输入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密码、验证码,登录电子税务局。
●2.点击---,进入涉税专业服务人员基本信息采集页面。
●3.点击按钮,弹出新增人员信息采集页面,录入信息后,点击保存后,回到上一步的人员信息界面,显示该条信息,可继续增加人员信息,最多支持录入30条人员信息;
说明:若涉税专业服务人员(+)在其他机构登记过,系统弹出是否获取内容,点击直接获取已登记的人员信息,点击不获取人员信息。
●4.在人员信息页面,选择人员后,点击,进行删除人员信息。点击删除后提示:删除后不可恢复,确认删除对应记录;若未选中记录直接触发提示:请至少选择一条需要删除的人员记录。
●5.点击,弹出清单导入界面。
●6.点击,下载数据导入模板:涉税专业服务人员信息批量导入模板.xlsx。
●7.点击文本框,选择导入文件,点击,可批量导入人员信息。
说明:
① 每次最多可导入30条人员信息;
② 存在重复数据时,阻断导入;
③ 采集机构为税务师事务所时,不可导入包含“税务师”“注册会计师”“律师”证书的人员信息;
④ 采集机构为税务时事务所时,导入的人员信息已在其他税务师事务所采集,则提示“重复任职”,阻断导入。
●8.点击“下一步”上传附报资料,点击页面超链接,可下载附报资料《涉税专业服务机构(人员)基本信息采集表》,如实填写并加盖公章后拍照上传。
●9.提交预览。
●10.点击提交,完成涉税专业服务人员基本信息采集。
说明:提交时,若此人员(+)在此机构已经采集过,会弹出提示“涉税人员已被采集”。
●11.提交成功后,可在功能进行查询。
常见问题
●1.哪些人员需要进行涉税服务人员基本信息采集?
涉税专业服务机构内从事涉税专业服务的人员,需要进行涉税专业服务人员基本信息采集。涉税专业服务机构可以根据自身业务特点,确定本机构报送“从事涉税服务人员基本信息”的具体人员范围。
2.机构类型为税务师事务所,如何采集税务师、注册会计师、律师人员基本信息(以下简称“三师人员”)?
如果您的机构类别是税务师事务所,无法直接采集三师人员基本信息,需先办理税务师事务所行政登记,在税务师事务所行政登记中进行三师人员信息采集。
02
涉税专业服务人员基本信息变更
政策依据
●1.《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涉税专业服务监管办法(试行)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年第13号)第八条:“税务机关对涉税专业服务机构及其从事涉税服务人员进行实名制管理。”
●2.《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采集涉税专业服务基本信息和业务信息有关事项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年第49号)第一条:“涉税专业服务人员基本信息发生变更的,应当自变更之日起30日内向主管税务机关报送《涉税专业服务机构(人员)基本信息采集表》。”
来源广深财税服务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