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注册会计师协会:
为了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规范财务审计秩序促进注册会计师行业健康发展的意见》(国办发〔〕30号)中“持续提升审计质量”和“完善审计准则体系”的要求,解决审计实务中的问题和难点,保持我国审计准则与国际准则的持续全面趋同,我会对《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号——识别和评估重大错报风险》、《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号——审计会计估计和相关披露》两项准则及其应用指南进行了修订。现予印发,请组织征求意见,并于年3月31日前将书面意见(包括Word格式电子版)反馈我会。
联系人:中注协专业标准部张妍袁小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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