川注协〔〕51号
各会计师事务所:
根据《四川省注册会计师协会会员诚信档案管理办法》(川注协〔〕2号)有关规定,我会已完成年度会员诚信档案信息的收集工作,并于年3月21日至28日对会员的守信信息和警示信息进行了公示,现将相关情况通报如下:
一、守信信息记录情况
对四川华信(集团)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等家单位会员、李武林等名个人会员的优良行为作为守信信息进行记录。记录的守信信息仅为会员年度优良行为或能力参考信息,不代表其他会员不守信。
二、警示信息记录情况
对自贡锐捷联合会计师事务所等3家单位会员、黄昌富等17名个人会员因执业质量和内部管理检查发现存在违规行为受到的处理处罚作为警示信息进行记录。
会员诚信档案信息涉及面广,受收集渠道限制,本通报力求但无法保证信息的完整性,通报的相关信息仅供参考,如有遗漏,请以其他正规发布信息为准。
附件:1.年度单位会员守信信息
2.年度个人会员守信信息
3.年度单位会员警示信息
4.年度个人会员警示信息
(点击左下角“阅读原文”可查看附件)
四川省注册会计师协会
年4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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