又有证书被注销,每年都有大批证书被注销、收回,他们到底做了什么,为什么会被收回?今天就一起来看看。
01、又有45人证书被注销
北京中注协10.26号发布一则通告,关于45名注册会计师被注销证书的通知。
更多的就不一一展现了
从名单附件可以看出,这45名考生均在四大或八大事务所的从事过。此次注销证书的主要原因是人员离职,不再就职于会计事务所了。
根据财政部令第99号《财政部关于修改注册会计师注册办法的决定》的有关规定,可以注销他们的执业注册会计师证书。
虽然证书被注销,但不作废,还可以申请成为注册会计师非执业会员。
02、哪些情形下注册会计师证书会被注销、收回
我们通过几个例子来看一下,注册会计师证书在什么情况下会被注销、回收。
自行停止执行注册会计师业务一年以上。《注册会计师注册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令第99号)和《注册会计师任职资格检查办法》(会协[]9号)的有关规定,将会撤销资格证书。
丧失行为能力的,给予注销。根据《注册会计师注册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令第99号)规定注销证书。
不在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专职执业,根据《注册会计师注册办法》(财政部令第99号)第二十条规定也会撤销资格证书。
“出具证明文件重大事失实罪”收回并注销证书。根据《注册会计师注册办法》(财政部令第99号)第二十条规定注销证书。
通过挂证谋取利益也将被注销收回证书,17年黑龙江省就有5人犯了这样的错误。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令第99号--财政部关于修改《注册会计师注册办法》的决定》以下几种情况会注销本人的注册会计师证书。
第十四条财政部依法对省级注册会计师协会的注册工作进行检查,发现注册不符合本办法规定的,应当通知省级注册会计师协会撤销注册。
第十六条注册会计师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所在地的省级注册会计师协会撤销注册,收回注册会计师证书:
(一)完全丧失民事行为能力的;
(二)受刑事处罚的;
(三)自行停止执行注册会计师业务满1年的;
(四)以欺骗、贿赂等不正当手段取得注册会计师证书的。
对因前款第(四)项被撤销注册、收回注册会计师证书的人员,由省级财政部门给予警告,并向社会公告。
03、未能规定时间内未完成年检,取消非职业会员资格
大家还需要注意一点,不按规定时间年检是会被取消会员资格的,江苏中注协10.21日发布一则关于取消88名非职业会员的通知:
从上面文件内容中我们可以得知一个信息,这88名取消非职业会员的原因是“未在规定时间内达到年检合格的条件”。
江苏中注协在19年也有一批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年检而取消非职业会员资格的持证人们。
不按规定时间年检,根据《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非执业会员登记办法》(会协〔〕51号)第十条规定,取消会员资格。
CPA年检是什么?
首先大家要知道的是,不管你是执业还是非执业注册会计师都需要进行年检,根据中注协相关规定,对注册会计师进行任职资格检查,是推动注册管理工作为行业发展服务的有效手段。
04、以下所在地注册会计师注意了,年检时间即将截止
北京12.31号之前截止
一、年检对象
我会所属非执业会员(不含年度新入会的非执业会员)。
二、年检时间
年10月12日至12月31日。
三、年检内容
(一)完成继续教育课程
即日起至年12月31日,非执业会员需在我会培训网完成至少24学时远程继续教育课程。
(二)确认个人信息
非执业会员完成培训课时后,可在年10月12日至12月31日期间登录电脑端“非执业会员网上年检系统”或手机端“北京注册会计师协会”,确认并完善个人信息。
(三)缴纳会费
根据《北京注册会计师协会关于收取中注协年会费若干问题的通知》(京会协〔〕32号),我会所属非执业会员年免缴会费。如有以前年度欠缴会费,按原会费标准(元/年)照常收取,可通过